各位离退休教职工:
2025年12月4日,学校印发了新修订的《南京工业大学机动车校园违规管理办法》。为方便老同志了解和学习,现将部分内容摘录如下:
1.机动车校园违规是指在校园内肇事、超速、违停、 恶意堵门、强行闯杆、非法营运、恶意鸣笛、争道抢行、逆向行 驶、拒不配合交通管理等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。
2.机动车应按校内交通标志、标线行驶,限速30公里/小时。
3.机动车应在车位线内有序停放,严禁在交叉路口、人行横道、消防通道、绿化设施、禁停路段(区域)停放;临时停车应遵从交通安全规定,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
4.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,需遵守交通信号灯、标志、标线或安保指挥;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减速慢行或停车让行。
5.机动车违规次数累计以校历公布的学期为周期,超出周期后重新累计。
6.已办电子通行证车辆一周期内速度达40~54公里/小时及其他违规累计三次,系统自动取消通行证;速度超55公里/小时一次,系统自动取消通行证。
7.临时车辆速度达40公里/小时及以上或其他违规一次,系统自动列入黑名单。
8.已办电子通行证车辆违规被取消通行证期间,停车按临时车辆缴费,再次违规按临时车辆违规处理。
9.机动车辆驾乘人员存在肇事逃逸、恶意堵门、强行闯杆、非法营运等严重违规行为一次,系统自动列入黑名单。
10.机动车驾乘人员其他违规行为,将依其情形和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校内信息网通报、通报相关单位、列入黑名单、撤销电子通行证等措施。
11.机动车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,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12.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具体解释工作由保卫处承担。
13.详细规定请阅读“关于印发《南京工业大学机动车校园违规管理办法》的通知”(南工校保〔2025〕12号)文件。
离退休工作处
2025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