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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电诈,守好钱袋子

发布日期:2023-03-06    作者:离退休工作处     来源: 离退休工作处    点击:

★★★警情动态

近年来,本市多所高校离退休教职工,被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、冒充熟人等手段诈骗钱财,造成巨大财产损失,部分受害人损失金额巨大。如某退休教师金某(化名)在家中接到“冒充公检法”的诈骗电话,对方自称是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,以金某名下的手机号多次发送违法短信为由要求对其进行调查。金某极力自证清白,对方要求其独自入住快捷酒店并对家人保密,以配合调查,后以“资金清查”、“财力证明”、“保证金”等理由要求金某提供卡号、密码、验证码,骗走全部资金。

★★★反诈提示

1、请各位离退休教职工关注通讯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内容,了解诈骗手段。

2、凡是接转公安机关电话,以配合办案为由,要求汇款到“安全账户”的,就是“冒充公检法”类诈骗!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,不会通过“QQ、微信、短信”发送“通缉令”或“财产冻结通知书”。

3、遇到可疑电话、微信、短信要求转账,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属地派出所咨询求证。

★★★诈骗常用手段

一、冒充公检法诈骗。诈骗分子电话联系受害人谎称公检法人员,甚至制作伪造通缉令、调查令,以涉嫌诈骗、洗钱等犯罪为名义威胁要抓捕羁押受害人,要求受害人不能告知其他任何人,并通常以下面三种方式进行诈骗:

1、要求受害人把资金集中转移至受害人某张银行卡,后向受害人索要银行卡卡号、密码、验证码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;

2、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移至所谓的安全账户对资金进行保护;

3、要求受害人缴纳保证金至某银行账户进行取保候审。

二、冒充熟人诈骗。诈骗分子通过电话、微信等网络账号冒充领导、熟人,甚至盗用亲朋好友的微信、QQ账号,以各种理由编造需要资金诈骗钱财。